2020年9月24日 星期四

民法典對婚姻家庭的新規範是什麼

 十三届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期間,《民法典(草案)》將提交全國人大審議。經過表決,它將成為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,中國大陸法系將迎來民法典時代。




從簽訂合同、成立公司、繳納物業費、處理離婚糾紛等幾乎所有的民事活動都應以民法典為依據。據全國人大新聞發佈會消息,民法典草案共收到42.5萬人的102萬條意見和建議,這從社會的高度關注可見一斑。民法典製定後,通過對財產權、契约、人格權、婚姻家庭、繼承、侵權責任等不同的民事法律規範進行更加科學的整理和修改,使其成為一個更加系統、完整的民法體系,更好地適應社會發展的要求。




與2001年修訂的婚姻法相比,新民法典(草案)有以下新內容。




1取消了計劃生育




2001年修訂的婚姻法第二條第三款明確規定實行計劃生育。民法典(草案)删除了這一部分。現時,關於“三孩會”會否發行,仍有廣泛討論。一旦民法典(草案)通過,計劃生育的實施將失去法律依據,面臨取消。




2此外,還新增了家庭習俗等相關原則和婚姻家庭觀念




《民法典(草案)》第1043條規定,家庭應當樹立良好的家風,發揚家庭美德,重視家庭文明建設。




三。此外,新增了有關收養的原則性規定和親屬的有關規定




收養應當遵循最有利於被收養人的原則,維護被收養人和收養人的合法權益。




禁止以收養為名買賣未成年人。親屬包括配偶、血親和姻親。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孫子、外孫都是近親。同居的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和其他近親屬都是家庭成員。




4取消了晚婚晚育的規定




當前,人口結構老齡化,新增人口减少。國家不鼓勵晚婚晚育。




5禁止結婚的規定改變了




在禁止結婚的情况下,取消了患有醫學上認為不結婚的疾病的內容。畢竟醫學在發展,所謂不該結婚的疾病不能完全列出來,這是行不通的。更何况,疾病不應被視為婚姻的禁錮,不應因為疾病而剝奪婚姻的權利。




6導致婚姻無效的情况發生了變化




導致無效婚姻的情形删除了醫學思想中婚前不婚、婚後不治的內容。也就是說,疾病不屬於導致婚姻無效的情形。人人都享有婚姻自由,不因疾病而被剝奪。




在《民法典(草案)》中,只有下列情形才會導致婚姻無效,即:(1)重婚;(2)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;(3)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。男性的法定結婚年齡仍然不早於22歲,女性不早於20歲。在這部分內容中新增了導致婚姻無效的,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。




7情况發生變化導致婚姻無效




在舊婚姻法中,可撤銷婚姻只有一個條件,那就是脅迫。其中還規定,被脅迫一方要求撤銷婚姻的,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。在《民法典(草案)》中,除了被脅迫撤銷婚姻外,還出現了導致可撤銷婚姻的新原因




一方患有嚴重疾病的,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對方;沒有重大疾病的,另一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婚姻。撤銷婚姻的請求,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婚姻的原因之日起一年內提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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